轉知中央健康保險局公告增訂「門診醫療費用服務點數清單」、「住院醫療費用服務點數清單」之項次「補報原因註記」及備註說明,自98年7月(申報年月)起實施,請 查照。
刊登日期:2009-03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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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轉知中央健康保險局公告增訂「門診醫療費用服務點數清單」、
   「住院醫療費用服務點數清單」之項次「補報原因註記」及備註說明
   ,自98年7月(申報年月)起實施,請 查照。
說明:依據中央健康保險局98年3月17日健保醫字第0980028236號公告辦理。

相關連結:健保局公告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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