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福利再次通知
為因應旱災停水,院所若不方便看診要停診時,請務必事先公告
103.11.07 請醫師提高警覺留意登革熱病患「警示徵象」
103.09.09 請院所藥師及醫護人員務必親自執業
本會加入台灣高鐵公司為企業專屬會員
院所交付藥劑時應將所需標示項目印製於藥袋
診所之用電類別可申請變更為非營業用電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檢舉路霸專線
轉知健保局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」第九部「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」之實施,公告修正「住院醫療服務點數申報總表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、「住院醫療服務點數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及「住院醫療服務醫令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,如附
刊登日期:2009-1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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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
主旨:配合健保局98年12月17日健保醫字第 0980096893號令修正「全民健康
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」第九部「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」之實施
,公告修正「住院醫療服務點數申報總表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、
「住院醫療服務點數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及「住院醫療服務醫
令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,如附件,並自99年1月(費用年月)
起實施。
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三十三 條。
相關檔案:
健保局公告頁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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