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健保局公告增訂「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如附件,並自九十九年四月(費用年月)起實施,請查照。
刊登日期:2010-03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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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公告增訂「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如附件,並自九十九年四月(費用年月)起實施,請查照。

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三十三 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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