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福利再次通知
為因應旱災停水,院所若不方便看診要停診時,請務必事先公告
103.11.07 請醫師提高警覺留意登革熱病患「警示徵象」
103.09.09 請院所藥師及醫護人員務必親自執業
本會加入台灣高鐵公司為企業專屬會員
院所交付藥劑時應將所需標示項目印製於藥袋
診所之用電類別可申請變更為非營業用電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檢舉路霸專線
轉知健保局公告增訂「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如附件,並自九十九年四月(費用年月)起實施,請查照。
刊登日期:2010-03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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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 容
主旨:公告增訂「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」如附件,並自九十九年四月(費用年月)起實施,請查照。
依據: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醫療服務審查辦法第三十三 條。
附件
:
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-word格式(另開視窗)
門診醫療服務醫令清單媒體申報格式及填表說明-PDF格式(另開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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