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福利再次通知
為因應旱災停水,院所若不方便看診要停診時,請務必事先公告
103.11.07 請醫師提高警覺留意登革熱病患「警示徵象」
103.09.09 請院所藥師及醫護人員務必親自執業
本會加入台灣高鐵公司為企業專屬會員
院所交付藥劑時應將所需標示項目印製於藥袋
診所之用電類別可申請變更為非營業用電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檢舉路霸專線
法規條例
刊登日期:2009-01-13
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」第二部西醫第一章及第二章、第三部牙醫第一章及第三章、第四部中醫通則及第七部論病例計酬診療項目,並自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施行。
說明
www.nhi.gov.tw/information/law_detail.asp
修訂3
歲
(
含
)
以下兒童之門診診察費得依表定點數加計百分之二十
◎回首頁
◎回上頁
本站最佳瀏覽狀態為800x600之螢幕解析度及IE6.0(含)以上之網頁瀏覽器
Kaohsiung City Medical Association CopyRight@2003
會址 高雄市前金區市中一路225號4樓
電話:07-2212588 傳真:07-2156816 E-Mail:ksdoctor@ms31.hinet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