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福利再次通知
為因應旱災停水,院所若不方便看診要停診時,請務必事先公告
103.11.07 請醫師提高警覺留意登革熱病患「警示徵象」
103.09.09 請院所藥師及醫護人員務必親自執業
本會加入台灣高鐵公司為企業專屬會員
院所交付藥劑時應將所需標示項目印製於藥袋
診所之用電類別可申請變更為非營業用電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檢舉路霸專線
法規條例
刊登日期:2010-01-22
公告新增「99年度牙醫門診總額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案」(如附件1),及「全民健康保險B型肝炎帶原者及C型肝炎感染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」(如附件 2),並追溯自99年1月1日起生效;另本局前於98年12月17日以健保醫字第0980096894號函公告施行之「99年提升住院護理照護品質方案
說明
依據:行政院衛生署99年1月7日衛署健保字第0980039742號函。
附件
:
99年度牙醫門診總額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-word格式(另開視窗)
99年度牙醫門診總額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-PDF格式(另開視窗)
全民健康保險B型肝炎帶原者及C型肝炎感染者-word格式(另開視窗)
全民健康保險B型肝炎帶原者及C型肝炎感染者-PDF格式(另開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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