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員福利再次通知
為因應旱災停水,院所若不方便看診要停診時,請務必事先公告
103.11.07 請醫師提高警覺留意登革熱病患「警示徵象」
103.09.09 請院所藥師及醫護人員務必親自執業
本會加入台灣高鐵公司為企業專屬會員
院所交付藥劑時應將所需標示項目印製於藥袋
診所之用電類別可申請變更為非營業用電
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檢舉路霸專線
2010-11-23
轉知健保局修正「健保支付標準每日藥費部分」,並自99年12月1日施行。
內 容
主旨:轉知健保局修正「健保支付標準每日藥費部分」,並自99年12月1日
施行。
說明:半年前,健保局、費協會強力主張要廢簡表,或簡表每日調降10元,
經本會幹部多次與各醫事團體努力爭取折衝結果,維持簡表申報,
但每日藥價調降3元,並自99年12月1日施行。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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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-word格式(另開視窗)
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-PDF格式(另開視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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